8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,因为产权问题房子没有过户,只把水电气户名做了更改。最近房子产权出现纠纷,原房主到平顶山供电公司注销了电费户名,随后家里的电表也被拆,至今已停电将近半月。昨天,市民张先生来到相关部门,反映他遇到的糟心事。来和平顶山装修网小编一起了解下吧。
市民反映:家里电表被拆,停电近半月
张先生说,2010年7月,他通过熟人购买了市区光明路南段路西21号院2号楼(光明路与湛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原市卫校家属楼)一套二手房,40多平方米,原房主侯女士当时只有50%的产权。平顶山装修网小编了解到,他与侯女士签订协议,房价8万元,先付5万元。同时,侯女士把房子的钥匙及相关证件交给他,并将电、气户名改成张先生妻子的名字,自来水户名改成张先生的名字。协议同时约定,2010年10月份侯女士办理个人100%产权之后,再将房子过户给张先生。其间,办理产权和过户产生的费用均由侯女士承担。
“当时我们和侯女士在中间人朱女士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,并把5万元钱交给了她。之后多次催促她办理个人100%产权,但是她一直拖着不办。”张先生说,就这样他们在这套房子里住了8年。
今年8月初,侯女士拿着一张权利人是她自己的不动产证的复印件来到张先生家,说房子是她的,要求张先生一家腾房。8月中旬,张先生家突然停电,之后发现电表也被拆走了。张先生到平顶山供电公司咨询,得知侯女士拿着不动产登记证注销了交电费的户名。
张先生说:“我将房子的各种证明文件交给供电公司,工作人员称因存在纠纷,现在不能供电,只能等纠纷解决了再供电。就房屋纠纷问题我已经到法院起诉,不知道案件啥时候才能审理结束,那么这期间我们怎么用电,怎么生活?”
相关人士调查:房屋产权有纠纷,电费户名被注销
平顶山装修网小编了解到,随后,张先生提供了购买房屋时侯女士交给他的房屋所有权证、房产契约、双方签订的《房屋转让(出售)协议》、侯女士的不动产证复印件以及去年、今年几个月的电费、燃气费缴费单。
在上述文件上,相关人士看到房产契约是1993年填发,备注写明“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产权比例分别为50%”;房屋所有权证是1995年填发,显示侯女士只有50%产权;《房屋转让(出售)协议》上关于购房款、房产产权办理、过户等条款也都如张先生所说;而张先生说的8月初侯女士提供的不动产证,变更登记日期为今年6月。至于在没有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、房产契约的情况下,侯女士怎么办理的不动产登记证,张先生不得而知。
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电话,相关人士联系到侯女士。对于双方买卖房子、房款数额等,她与张先生所说一致,但至于其他,她不愿多说,“房子是我的,我有全产权,我想用电就用,不想用就停了。至于房子纠纷,我们到法院解决”。
供电公司:立新户需要房屋产权证明
关于停电问题,平顶山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,2017年7月17日,侯女士持身份证、不动产权证等证件办理用电销户业务,他们公司营业大厅人员依法依规给予了办理,并安排工作人员拆除了电表,终止了该户供电,至此所有销户流程进行完毕,办理业务时的相关证明材料均按规定入档留存。
根据相关规定,如需重新恢复供电,用户需申请办理低压居民新装业务,需由客户持身份证明、产权证明到用电营业大厅重新办理。平顶山装修网小编了解到,至于因房屋产权引发的相关纠纷,建议当事人依法依规走法律程序进行解决。
摘自:腾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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